一、标的概况:
1.标的物位置、楼层及面积:标的物坐落于宁****花园工业区,临梅林南路;标的物所在大楼共有5层,标的物位于第4、5两层;建筑面积共2571.04平方米,其中第4层建筑面积为1184.18平方米、第5层面积建筑面积为1386.86平方米(包含屋顶层建筑面积202.68平方米),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
2.标的物状态:按现状出租。竞租人已充分查勘并完全了解标的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物理状况、使用现状,并予以认可和接受。
3.租赁期限:3年,自出租人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当日开始计算(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4.年租金起始价:24.68万元
| 楼层 |
总建筑面积 |
月租金标准 |
年租金 |
备注 |
| 4 |
1184.18㎡ |
8元/㎡ |
11.37万元 |
|
| 5 |
1386.86㎡ |
8元/㎡ |
13.31万元 |
含屋顶层建筑面积202.68㎡ |
| 合计 |
2571.04㎡ |
/ |
24.68万元 |
/ |
5.承租方根据标的物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经工商登记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设立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者组织均可报名。
2.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index.js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三、竞价保证金:
1.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2.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时限内(截止日:2025年11月12日12:00前)通过竞租人本人账户以转账方式****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成交的竞租人的保证金出租人将于《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保证金缴纳账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支行;
账号: 600********349755 。
5.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自然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 2025 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的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宁****广场13楼13-2室。
3.提交材料:
(1)现场填写《竞租人登记表》;
(2)自然人竞租的,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社会团体等法人主体竞租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法定代表人之外的职工参与竞租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4.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发放《竞租资格确认书》,未通过者退还材料。
5.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一个以上(含一个)意向竞租方的,作流标处理。
五、竞价时间、地点及要求
1.竞价时间: 2025 年11月14日9:30-10:30。
2.竞价地点:宁****广场13楼13-1室
3.竞租人须持《竞租资格确认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自然人竞租的,须在封套的封口处签字;企业、社会团体等法人主体竞租的,须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竞租单位章或由竞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5.竞价方式:现场开标,价高者得。标书代写
6.竞价流程:
(1)报名成功的竞租人准时到达竞租现场,签到并提交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自然人签名按手印)的报价单;
(2)出租人委托的主持人宣布竞价规则、标的物信息和起始价;
(3)主持人当众拆封所有密封袋,宣读各意向承租人的报价;
(4)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组织重新报价;重新报价后仍出现相同报价的,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
(5)报价最高者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6)结果公示:主持人宣布成交结果并记录在案。
六、成交与签约
1.最高价者在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2.逾期未签视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价须知
1.交付标准:房屋按现状交付,竞价前,竞租人需自行充分查勘,出租方不承担瑕疵责任;
2.费用承担: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标的物用途仅限工业用房,不得转租,不得保存危化品(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类别)等影响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违禁物品和特殊保存(如防辐射、无菌环境等)的物品。
4.租赁期间,如发现承租人私自储藏或使用任何影响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违禁品、未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侵占使用未租赁资产、存在涉及安全生产和环保等影响公共安全行为的,出租方将收回承租权并没收保证金,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内妥善维护标的物及设施,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如因经营需装修或增设设施,应在保障安全、兼顾租期的前提下,事先提报改造方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
6.如承租人因合法经营需要,需按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对房屋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改造的,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7.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房屋时,承租方须在7日内自行拆除未附合的添置物,且不得损坏房屋结构。逾期未拆除的,视为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置且不得索偿。
8.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期满返还。
9.承租期间,如遇中途拆建、变卖或征收等政策因素变化,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具体以委托方的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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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
附件一:竞租人登记表.docx
附件二:竞租资格确认书.docx
附件三:竞租人报价表.docx
附件四:厂房租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