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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十四五”时期易地搬迁新增搬迁人口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右指易安发〔2022〕1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梁妹小户家庭符合**区易地搬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将2025年第三批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1月12日17:00前直接送达或邮****区委****小组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专责组(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第六办公区五楼
邮编:533000 联系电话:0776—****366
附表:**区2025年第三批获得易地搬迁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
****委员会****小组
易安后扶专责组(代)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