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县农业废弃物**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间:2025-11-06 11:54 |
| **程大****公司: 你单位申请报批的《**县农业废弃物**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省**市通****村委会八组洗马塘,租用******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建设2条果蔬废弃物处理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设施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万吨水溶有机肥(液态复合微生物肥料18万吨,固态有机肥2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取****改革局核发的《**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万元。 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根据《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结论,该项目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道路清扫、物料遮盖、封闭车辆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缓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系统,确保满足项目废水处理、回用的要求;产生的软水制备浓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严禁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规定的绿化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严禁外排。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螯合稳定工段及有机肥拌合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生物滤塔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规定的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规定的限值要求;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治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对厂区道路、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要求,并确保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应尽量进行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运输、暂存、处置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各环节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的二次污染。 (六)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和要求,对项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防渗工程结束后自行组织验收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存档备查;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八)切实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 三、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运行应符合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式投运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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