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塔山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5日(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474(环****管理科)
通讯地址:**省**市**大道847****环境局
邮 编:333000
| ****塔山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景****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期工程在原有塔山110kV变电站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电站内东****中心办公楼,新增1台63MVA的3#主变及相关电气设备;在新增3#主变北侧**1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变电站无值守人员,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供水、废水处理均依托站内现有工程设施。项目总投资171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1.63%。 |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工频电磁场防治措施 ****电站内主变压器及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会产生一定强度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通过合理选择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电站营运期工频电磁场对外环境的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项****电站电气设备,通过使用低噪声变压器等措施降噪,****电站的运营管理,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油和含油废水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铅蓄电池、事故废油和含油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一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满足相关要求。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