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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06
| 项目名称 | 通灵大峡谷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古**片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湖润镇新灵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876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婷 |
| 联系人 | 许忠源 | 联系电话 | 133****8586/176****599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939.54 | 环保投资(万元) | 1741.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1-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中心拆、****中心,建筑面积约0.5万㎡:****停车场改造;车行道提升约800米;****车站点4处;漂流河道综合整治4公里;游步道提升约7公里;对古**大峡谷景区的护栏设施、消防设施、污水排放、环境及设施氛围、景区内部蓄水设施以及供配电工程等进行提升改造。采购更新标识系统、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和观景设施、医疗救护服务设施、废弃物及垃圾管理等设施。开展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和改造提升2座Ⅰ类、3座Ⅱ类厕所和2座生态厕所约800㎡;广场自营购物点统一安置,约630㎡;起漂点区域设置服务点、购物点、休息区,周边建筑外观美化,规划面积约1.4万㎡,建筑面积约869㎡;**百福洞出口服务点;对简易桥、铁护栏等进行生态包装及改造;**古龙大瀑布游客服务点和休憩亭;对下方桥、护栏等生态包装,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拆、建1号出口游客服务点、购物点,换乘区域美化包装,拆、建景观桥1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面积约1.37万㎡,建筑面积约820㎡;2号出口候车室改造为服务点,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面积约2.3万㎡,建筑面积约650㎡。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处理站及配套连接管线收集处理措施后通过防渗漏配套管网排放至项目周边符合环保标准的受纳水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针对游客生活垃圾,设置81组统一规格生态化垃圾桶,业态丰富区域(如起漂点服务点)设四分类垃圾桶,峡谷及溶洞步道设两分类垃圾桶,配备专职环卫人员流动清扫,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密闭清运车转运至靖****处理场;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可利用部分(如废钢材、废木材),不可回收部分运输至**市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期****医务室废敷料)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理,同时通过宣传引导游客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降低固废产生量。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避开景区运营高峰(9:00-17:00)及村民休息时段(22:00 - 次日 6:00),优先选用电动挖掘机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中心拆除现场)设高度≥2米的临时隔声围挡;运营期摆渡车采用电动车型(限速≤20km/h、禁止鸣笛),漂流设备(如充气泵)加装隔声防护罩,商铺禁用高音喇叭,峡谷、溶洞等区域设“轻声游览”标识,导游讲解用音量≤50分贝的便携式扩音器,定期对核心区域开展噪声监测,确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 ||
| 承诺:**** 李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婷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