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及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铁塔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铁塔租赁点位包含**市内三区(**、**、**)及高速公路(龙青高速、青新高速、青银高速、沈海高速、新机场高速)共85处站址,共计安装鹰眼39支、云台57支。****分站点,用于无人机自动机巢等相关设备的配备,供应商应参照高点监控提供相应的运行环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6.8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租赁的高塔建设位置距离高铁铁路直线距离不得超过800米,高塔垂直高度不得低于20米,以满足采购人高点视频监控设备安装高度和距离要求。个别位置为实现更好的监控目的和效果,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调整距离和高度,但距离最远不得超过1000米,高度不得低于15米。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联通[2014]586号)文件相关要求,****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三家运营商不得私自建设移动通讯基站铁塔,原有存量基站铁塔资产全部划拨到****公司。****公司与三家运营商的资产交割函要求,**市现有移动通讯基站铁塔资产均已划拨到铁塔,未经铁塔许可,任何单位、企业及个人均无权使用。 ****公司作为**唯一的国有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本项目所使用的站址**,均为****独有资产。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头路68号(海泰万丰)2楼
时间:2025-11-07 00:00:01至2025-11-13 23:59:59(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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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吴俊峰
联系地址:**市**区**路29号
联系电话: 0532-****052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路208号
联系电话:****58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市**区**东路23号山钢东部新天地1幢15楼
联系电话:0532-****3680
附件1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