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项目--原材料采购(1)
招标编号:****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无效,以变更公告为准。
原公告内容为: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包3: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合成盐酸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还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1)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2)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1)(2)要求的证件;
所投产品具备近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今)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国标 GB 320-206《工业用合成盐酸》中标准的要求)。
包4: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副产盐酸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还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1)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2)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1)(2)要求的证件;
所投产品具备近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今)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化工行业标准HG/T 3783-2021《副产盐酸》中标准的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1)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2)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3)包3、包4报名时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还需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检测报告;5)自有运输车队提供《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另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修正为:
包3: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合成盐酸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制造商投标应提供(1)《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还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1)、(2)资料。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1)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2)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1)(2)要求的证件;
所投产品具备近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今)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国标 GB/T 320-2006《工业用合成盐酸》中标准的要求,2025年9月1日之后需符合国标 GB/T 320-2025《工业用合成盐酸》中标准的要求)。
包4: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副产盐酸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次招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制造商投标应提供(1)《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盐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范围含盐酸)、还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1)(2)资料。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1)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2)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3)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的(1)(2)要求的证件;
所投产品具备近一年(2024年10月1日至今)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化工行业标准HG/T 3783-2021《副产盐酸》中标准的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1)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2)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3)包3、包4报名时制造商投标应提供(1)《安全生产许可证》、(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还需提供经营产品制造商的(1)(2)资料;4)检测报告;5)自有运输车队提供《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证》,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另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