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委员会、****保障厅、****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次**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44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小组初审,并综****小组反馈意见及考察结果,现确定我市初审推荐的10个(名)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集体等作为省评选表彰正式推荐对象(具体名单及事迹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116
电子邮件:****@qq.com
通讯地址:**市**路78号市残联一楼
邮 编:442000
附:第七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