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局******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清自然资发〔2024〕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市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2025年城乡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以下简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主要为满足**市2025年城乡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的建设用地规模需求。项目总面积为4.4316公顷(66.4740亩)。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方案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周转规模面积4.4316公顷,共47个使用地块。落实方向将原规划为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沟渠)、建设用地(公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和其他土地(河流水面)的4.4316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共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市**东路****205室
联系电话:0763-****936
邮箱:****@163.com
附件:1.**市落****规划局部图(WLS01-WLS47)
2.**市落****规划局部图(WLS01-WLS47)
(由于附件过大,相关附件可登录**市门户网站或前往****205室查阅)
附件1:**市落****规划局部图(WLS01-WLS47).pdf
附件2:**市落****规划局部图(WLS01-WLS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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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