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厂房建设工程1标段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三峡新材临港汽车及电子玻璃项目厂房建设工程1标段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信息时间:2025-11-06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是否可删去内容只保留标题标书代写

回复:可以。

提问2:投标文件格式中四、分包意****政府采购工程)是否可删去内容只保留标题标书代写

回复:可以。

提问3:投标文件格式中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是否可删去内容只保留标题标书代写

回复:可以。

提问4:本企业近 3 年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是否在10-2 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填“无“即可

回复:是。

提问5:资格预审文件p61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是否可只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无需提供财务报表中附表

回复:可以,但应能反映资格审查财务状况的评审要求。

提问6:6-8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在资格预审阶段并未提供相关材料,表格在填写时以什么为参考依据

回复:由申请人根据项目概况自行考虑。

提问7:资格预审文件p6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我单位为**企业,五项社会保险查询的最大年月为申请查询年月的上上月,是否开具最新缴费证明即可

回复:本条已作修改,详见澄清部分。

二、澄清修改部分

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人员社保要求”现修改为:“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请各潜在申请人自行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申请文件。本澄清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区**产投产业园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151****91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32****1739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