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螺杆泵智能制造项目

审批
湖南-株洲-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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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3MA4L2FQP5A刘英戈
武益**省**市**
****创业园4期2栋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单螺杆泵智能制造项目
2021版本:31--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 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441-C34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省**市** **省**市**
经度:113.31196 纬度: 27.01756****保护局
2022-08-15
株攸环告知承诺制表(2022)14号****
2025-03-072000
28/
//
/******公司
****0100MA4Q185B7Q2024-09-30
2025-10-092025-11-06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09E4VB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单螺杆泵1000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浆料输送泵1000件、定子等部件各8000件年产单螺杆泵1000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浆料输送泵1000件、定子等部件各8000件
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钢材开料-机加工成型-表面处理-组装钢材开料-机加工成型-表面处理-组装
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砂、碳化钨喷涂粉尘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外排。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砂、碳化钨喷涂粉尘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来取代UV光氧,UV管取消,活性炭用量增加);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外排。
喷漆车间废气原设定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由于UV灯管上会吸附漆雾,灯管热易燃烧,现改为二级活性炭取代UV+活性炭更为安全环保;有机废气排气筒和喷砂、碳化钨喷涂排气筒原设定15m,现加高至厂房顶20m高空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报告表中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放参照**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表面涂装)排放标准本次验收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排放标准要求。
环评报告表中有机废气污染物参照执行的排放标准已修订,现参照执行现行最新、有效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评有机废气参照标准为**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代替DB12/524-2014)年号有更新,但因项目地在**,且有机废气各污染物**省地标DB43/1356-2017与**市地标DB12/524-2020中排放浓度限值一致,故现验收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参照**省地标,监测结果满足两个标准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855 0.0855 0 0 0.086 0.086
0 0.157 0.157 0 0 0.157 0.157
0 0.004 0.004 0 0 0.004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960 959 0 0 960 96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168 0.168 0 0 0.168 0.168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沉淀池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和生产清洗废水污染因子CODcr、悬浮物、氨氮、BOD5、石油类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漆、油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二甲苯、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项目喷漆、油漆烘干均在封闭喷漆房、烘干房内进行,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备,喷漆及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有机废气和二甲苯,项目调漆工序在喷漆房内完成,喷漆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采用喷枪喷漆完成后,在烘干房内晾干,喷漆房、烘干房均采用微负压收集有机废气,采用管道连接,共用一套有机废气处理系统(TA002),实际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复合处理技术,净化后的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验收监测期间,二甲苯、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表面涂装)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甲苯、VOCs和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厂界下风向与上风向最大差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甲苯满足**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VOCs和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监控点处(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
2 喷砂、碳化钨喷涂粉尘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气通过收集后由脉冲式滤筒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DA001)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通过对生产车间全封闭、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管理并禁止鸣笛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面硬化 本项目厂区除绿化带地面已全部硬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采取基础防渗,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5cm的水泥进行了硬化,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的强度要求并完好无损,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满足防风、防雨、防晒要求,符合 GB15562.2、GB 18484、GB 18597、GB 30485、HJ 2025 和 HJ 2042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 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在1#厂房内设置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8m2危废暂存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无重大危险源,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油漆和稀释剂、废机油的泄漏和火灾,建设单位危废间和油漆暂存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三防处理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无重大危险源,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油漆和稀释剂、废机油的泄漏和火灾,建设单位危废间和油漆暂存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三防处理,在储存现场设置禁烟禁火警示标志,配备了充足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面具、防护服,并设置了火灾报警系统,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能有效避免环境事件的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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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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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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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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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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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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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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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