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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的规定,****组织的关于镇宁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学校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食用油类食材供货配送单位比选会议已于2025年11月06日上午9:00在****会议室按程序进行完毕,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 比选项目 | 镇宁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前儿童营养改****学校所需食品原材料“全统”采购配送服务食用油类食材供货配送单位比选 |
| 招标人 | **** |
| 中标后选单位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 | |
| 比选候选 | 单位25年11月06日上午9:00 |
| 比选地点 | 镇宁自治县**街道三合路路口****公司会议室 |
| 公示期 | 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0日 |
| 说 明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程序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方式及投诉时间: 投诉方式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时间:公示期内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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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