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光学膜项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光学膜项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请问: ****光学膜项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系统显示为:“****光学膜项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为“****光学膜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招标项目名称以“****光学膜项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为准,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填写为“****光学膜项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和“****光学膜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项目”均按“****光学膜项目叉车、装卸、包装及辅材岗位业务外包”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2.请问评审方法中技术资信分的 “投标人业绩” 评分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制造业单位 150 万以上的同类型业务外包或岗位外包业绩,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未明确标注总价,但能够提供对应业****银行转账记录、发票等),总金额超过 150 万,该付款凭证能否作为业绩金额达标的补充证明材料,****小组认可该业绩符合评分要求标书代写
答:予以认可。若业绩合同未明确标注总价,但能够提供对应业****银行转账记录、发票等),总金额超过 150 万,该付款凭证可以作为业绩金额达标的补充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0965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054、****3831
2025年11月0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