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23**至**高速公路****(鄂渝界)至**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G4223**至**高速公路****(鄂渝界)至**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已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市**区、**县、**县、**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路线起于**县**镇附近,设枢纽互通与在建的**至**高速公路交叉,预留项目二期工程鄂渝界至**段接入条件。向西经**镇、庙宇镇,在**村附近与在建的**至**高速公路交叉,经**县五马镇、安坪镇、甲高镇、**县故陵镇,在宝坪镇与在建的**至龙缸高速公路交叉,经凤鸣镇、**区太安镇、白羊镇、**镇,终点止于**区**镇响滩村附近,接**至**高速公路。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连接线工程等。
路线全长141.736公里,桥梁43901米/92座,隧道61752米/26座,互通式立交13处,服务区(停车区)5处。主线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同步建设6条连接线共约18.3公里,均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26.88亿元。建设工期5年。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159 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邀请专家开展现场验收会议,并配合招标人将符合要求的成果资料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回执,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验收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标书代写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②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③被列入《**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④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⑤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
(2)购买地点:**两江新区**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市**区服装城大道48号国际家纺城B8栋18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周家坝街道天子路1035号办公楼A幢2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15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两江新区**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 系 人:苏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3-****7200
传 真:023-****7197
2025 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