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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申请给予下**村**楼保护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下**村**楼保护利用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址:**市象湖镇下**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筑物整体结构加固与修复,以及木梁、木楼梯、栏杆等木构件进行修复或更换,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建筑外观内饰进行修复,包括修复屋顶、门窗和内饰细节、修复和粉刷墙面等;2、完善给排水系统、电器线路、照明系统、增设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周边环境整治、景观、绿化工程;3、活化利用:围绕下**村古村落历史文化、苏区红色文化、书画艺术作品等内容布置展厅,设置游客服务设施,联动象湖镇奇和洞古人类遗址、****纪念馆打造象湖特色旅游路线。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9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其他。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期限:12个月。
六、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改革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