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电加热可控气氛连续式网带热处理炉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受****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如下: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天然气电加热可控气氛连续式网带热处理炉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预中标信息: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综合得分 | |
| 3,300,000.00 | 120天 | 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9.80 |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园区****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综合得分 | |
| 3,410,000.00 | 145天 | 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0.41 |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综合得分 | |
| 3,500,000.00 | 130天 | 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各项标准的制定,质量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9.71 | |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蔡玲
电话:159****2711
招标机构:****
联 系 人:吴晓真、马闯
联系电话:0755-****3502、0755-****0827
电子邮箱:****@avic.com、****@avic.com
异议接收部门:****
联系人:马闯
电话:0755-****0827
电子邮箱:****@avic.com
招标监督部门:****审计部
联系方式:156****3311
联系邮箱:****@avic.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