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1-05 15: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500万吨/年天然碱矿溶采试验项目 | **市** | **** | 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溶采试验项目包括钻井工程和地面工程。 钻井工程:钻井工程包含钻井、录井、测井、完井四步。Ⅰ组矿和Ⅱ组矿分别设有3口试验井,每3口试验井中包含2口垂直井和1口水平井。 地面工程:地****工厂区,包含建设**池、储卤池、锅炉、各类泵机、各类罐体、变配电系统、泵房及办公综合用房、供水管线及回卤管线等。 |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源主要为车辆排放尾气与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来源于锅炉烟气与原油储罐呼吸废气,本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原油储罐呼吸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固井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固井废水排入泥浆池中处理;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奈曼****公司。 运营期间废水主要来分为生活污水排水与生产废水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奈曼****公司;生产废水排水包括锅炉排污水、****实验室排水,排放至储卤池浓卤池中暂存,待奈曼天然碱矿正式开采后与卤水一同作为原料加工处理,处理过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 3、噪声: 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的级别;合理安排平面布置。运行中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噪声源噪声。对噪声的传播途径进行控制,以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措施成熟可行。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料、钻井泥浆及岩屑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填埋场处置;钻井岩屑采取不****公司提供密闭罐车运走进行处理;钻井泥浆固体部分委托施工单位运走处理,****公司提供密闭罐车运走进行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公司统一处理。 5、地下水: 为防止厂区中发生严重的泄漏事故发生,必须要做好各厂区的分区防渗工作,预防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当发生污染物泄漏事故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参照预测结果,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预防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断事件灾害链,对污水进行封闭、截流,污染地下水扩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土壤环境:本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过程控制措施以及跟踪监测计划。源头控制措施主要是减少项目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过程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占地范围内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对可能发生泄漏的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等;并要求企业进行土壤跟踪监测。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后,能将项目生产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