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关于**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采取以工代赈农推自建方式实施,按照****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村民自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591号)要求,****委员会、村项目理事会讨论决定,对项目建设所涉及机具租赁实行自主公开询价,现询价比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租赁内容及标准:
| 工程机械设备及工具租赁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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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机具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限制单价(元) |
备注 |
| 1 |
钢管 |
米/天 |
10000 |
0.012 |
以上价格均包含机械操作手、 设备运行维护、 燃料等费用。 |
| 2 |
扣件 |
个/天 |
5000 |
0.009 |
|
| 3 |
顶托 |
个/天 |
1000 |
0.011 |
|
| 4 |
混凝土泵车 |
台/天 |
1 |
3200 |
|
| 注:实际数量以最终需求为准,一口价为整个项目完工一次性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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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或个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2.参加本次公开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机械租赁资格的独******社(报名时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优先使用嘉乐镇本地劳动力进行机械操作、运输、装卸等。
三、履行约定
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评比选定的中标方在签订履约协议前转账缴入******委员会账户。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根据**村项目理事会需求及时提供机具,一般不超过一天时间。
四、付款条件及进度
付款实行次月结账制,租赁单位将当月机械使用时间进行汇总结算,次月提供租赁发票原件,租赁合同原件、资金审批表,经村、镇逐级审核签字,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后向县财政申请付款。
五、公告时间
自【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8时00分】(**时间),5个工作日。
六、询价时间
提交《报价表》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12时00分】,提交地点:******活动中心。
七、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评标时间由以工代赈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自行确定,评标办法按《**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村)租购聘工作方案》进行评比,采取综合评分法,通过综合条件以及基层治理因素评分,按分排序,通过表决后在镇、村公开栏公示,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嘉乐镇**村农推自建项目理事会联系电话:182****7096
监督电话:****纪委0831-****011
特此公告。
附件:投标资格确认文件及询价报价表
**嘉乐镇**村项目理事会
(****代章)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