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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5-11-06 09:00
****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心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项目 2.1.2项目编号:**** 2.1.3服务地点:**市**区 2.2招标范围 2.2.1采购标的名称、招标控制价: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公司出****公司公章),****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说明: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下载存档)标书代写 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并由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市**区迎龙路199号之二403室。 4.3方式:邮购,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以邮件形式发送以下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63.com。 (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支机构参投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4)《投标登记申请表》(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 (5)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单据(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注: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项目名称,所发送的资料须全部加盖公章,文字和图片应提供便于认清的材料。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帐或未按时办理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05558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 项目编号 工本费”。】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纸质版+电子版)的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4时30分;地点:****指定开标室(详细地址:**市**区迎龙路199号之二402室)。(需按规定封装并标记)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时30分。地点:****指定开标室(详细地址:**市**区迎龙路199号之二402室)。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cn/)、****(https://www.****.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沥滘芒滘村新村99号101房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20-****21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迎龙路199号之二402室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9464 2025年11月6日 附件一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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