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按照《****关于开展第九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台文发〔2025〕46号)要求,在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列入第九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34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年 11月6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提倡用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遗产处。通讯地址:**市**区****路323号**交通大楼711。联系电话:0576-****7019,电子邮箱:****@qq.com。
附件:拟列入第九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wps
****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