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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3MADGPAGT8R | 建设单位法人:任治军 |
| 张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镇玉龙苑一期2二单元303 |
| **华电**20万千瓦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高家堡乡 |
| 经度:112.404869 纬度: 39.758484 | ****机关:朔****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4 |
| 朔审批函〔2024〕2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4000 |
| 64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3MADGPAGT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琦君****公司 |
| ****0109MAOLKPH79M | 验收监测单位:**志源****公司 |
| ****0109MA0L90YB17 | 竣工时间:2025-07-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48631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规划装机容量200MW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规模200MW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白天有**时,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发电子系统将光能转化为电能,通过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将电压升压至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白天有**时,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发电子系统将光能转化为电能,通过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将电压升压至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噪声:主变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优化线圈绕制和压紧工艺、采用优质硅钢片、器身和油箱装置隔振并且基础减震。泵类、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 废水: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用于周边光伏场区植被浇洒,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t/h)。升压站内建设1座1.0m3/h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1座200m3的污水蓄水池,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站内道路酒水和绿化,采暖期储存于污水蓄水池,不外排。 固体废物:废铅蓄电池于升压站危废贮存点暂存,主变及箱变事故废油储存于事故油池,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噪声:工程主变压器、箱变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华电**220kV升压站站址四周昼间噪声值为42.7~44.7dB(A),夜间噪声39.6~40.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可见项目运营过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升压站内已建1****处理站(1.0t/h)及1座200m3污水蓄水池,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站内道路酒水和绿化,采暖期储存于污水蓄水池,不外排。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升压站已建1座60m3主变事故油池,1座28m2的危废贮存点,光伏场区每台箱式变压器建设1座3m3事故油池(共75座),废油、废旧铅蓄电池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事故油池、危废贮存点均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底部设集油池,与事故排油检查井连接并接入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均做防渗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主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底部设集油池,与事故排油检查井连接并接入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均做防渗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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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 | 建设一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t/h),处理后的达标水排至污水蓄水池(200m3)内,作为站内绿化浇灌,道路喷洒等用水,不外排。 | 无 |
| 1 | 升压站主变等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变压器、箱变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 华电**220kV升压站站址四周昼间噪声值为42.7~44.7dB(A),夜间噪声39.6~40.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升压站内**1座60m3的事故油池暂存主变压器事故废油,每台箱变配套建设1座3m3事故油池暂存箱变事故废油,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升压站内**1座28m2危废贮存点,分类收集废矿物油、废油桶和废旧铅蓄电池,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暂存于升压站内库房,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升压站已建1座60m3主变事故油池,1座28m2的危废贮存点,光伏场区每台箱式变压器建设1座3m3事故油池(共75座),废油、废旧铅蓄电池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事故油池、危废贮存点均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严格履行光伏产业用地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光伏场区及进场检修道路两侧、升压站周边根据需要设置截排水沟,并做好边坡防护工程。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 根据调查,本工程施工时严格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控制了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了临时用地,减少了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严格落实了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生态恢复。 |
| 1 | 主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底部设集油池,与事故排油检查井连接并接入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均做防渗处理。 | 根据调查,主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底部设集油池,与事故排油检查井连接并接入事故油池,主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均做防渗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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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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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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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占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优化施工方式,优化临时占地,尽可能少占或不占;本工程按区块分区施工,应按照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全力做好光伏阵列区的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施工时严格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域,控制了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了临时用地,减少了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苫盖和围挡,严格落实了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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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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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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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