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师市18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商行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行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行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购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产品溯源至****批发部,我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批发部所在地****管理局。
二、娜姐蔬菜铺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娜姐蔬菜铺经营的豇豆(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娜姐蔬菜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予立案。
三、**市森记果品店经营的荔枝(红)和荔枝(妃子笑)
(一)抽检基本情况。**市森记果品店经营的荔枝(红)和荔枝(妃子笑)(日期:2025年7月16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均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市森记果品店能提供荔枝(红)和荔枝(妃子笑)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产品溯源至阿克****配送中心,我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阿克****配送中心所在地****管理局。
四、****商行经营的快菜(普通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行经营的快菜(普通白菜)(日期:2025年7月18日),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行能提供抽检同批次快菜(普通白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5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贸有限公司能提供抽检同批次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果蔬店经营的大生姜(日期:2025年7月18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果蔬店能提供抽检同批次大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营部经营的豇豆(日期:2025年8月21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经营部能提供豇豆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菜店经营的生姜、快菜(普通白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含量、快菜(普通白菜)所检项目中啶虫脒含量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菜店当事人能提供生姜、快菜(普通白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果蔬店经营的桂味荔枝(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桂味荔枝检验项目中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果蔬店当事人能提供桂味荔枝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中心塔南镇店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噻虫嗪含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中心塔南镇店当事人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市杨亚强食品铺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含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市杨亚强食品铺当事人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超市****公司****连锁店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含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超市****公司****连锁店当事人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行经营的桂味荔枝(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行能提供桂味荔枝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果蔬店经营的芹菜(日期:2025年7月21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果蔬店能提供芹菜采购的供货商信息、进货票据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菜店经营的快菜(普通白菜)(日期:2025年7月21日),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菜店能提供快菜(普通白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交易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一)抽检基本情况。****超市经营的红荔枝(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超市能提供红荔枝采购的供货商信息、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一师****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