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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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拉尔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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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八期)
发布时间:2025-11-03 11:20:58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师市18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商行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行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行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购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产品溯源至****批发部,我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批发部所在地****管理局。

二、娜姐蔬菜铺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娜姐蔬菜铺经营的豇豆(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娜姐蔬菜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予立案。

三、**市森记果品店经营的荔枝(红)和荔枝(妃子笑)

(一)抽检基本情况。**市森记果品店经营的荔枝(红)和荔枝(妃子笑)(日期:2025年7月16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均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市森记果品店能提供荔枝(红)和荔枝(妃子笑)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产品溯源至阿克****配送中心,我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阿克****配送中心所在地****管理局。

四、****商行经营的快菜(普通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行经营的快菜(普通白菜)(日期:2025年7月18日),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行能提供抽检同批次快菜(普通白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五、****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5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贸有限公司能提供抽检同批次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六、****果蔬店经营的大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果蔬店经营的大生姜(日期:2025年7月18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果蔬店能提供抽检同批次大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七、****经营部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营部经营的豇豆(日期:2025年8月21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经营部能提供豇豆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八、****菜店经营的生姜、快菜(普通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菜店经营的生姜、快菜(普通白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含量、快菜(普通白菜)所检项目中啶虫脒含量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菜店当事人能提供生姜、快菜(普通白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九、****果蔬店经营的桂味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果蔬店经营的桂味荔枝(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桂味荔枝检验项目中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果蔬店当事人能提供桂味荔枝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十、****中心塔南镇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中心塔南镇店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噻虫嗪含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中心塔南镇店当事人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十一、**市杨亚强食品铺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市杨亚强食品铺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含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市杨亚强食品铺当事人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十二、****超市****公司****连锁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超市****公司****连锁店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7月14日),经抽样检验,生姜所检项目中噻虫胺含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超市****公司****连锁店当事人能提供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十三、****商行经营的桂味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商行经营的桂味荔枝(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商行能提供桂味荔枝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十四、****果蔬店经营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果蔬店经营的芹菜(日期:2025年7月21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果蔬店能提供芹菜采购的供货商信息、进货票据和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十五、****菜店经营的快菜(普通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菜店经营的快菜(普通白菜)(日期:2025年7月21日),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菜店能提供快菜(普通白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交易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十六、****超市经营的红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超市经营的红荔枝(日期:2025年7月17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超市能提供红荔枝采购的供货商信息、进货票据,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一师****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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