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凤凰村东岗头水站应通尽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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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市**区横街镇**村东岗头水站应通尽通工程已由宁****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5〕1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67.83万元,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水源提升、输水管线铺设、村内管网铺设、水站改扩建及自动化监控等。建设地点:位于横街镇**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源提升、输水管线铺设、村内管网铺设、水站改扩建及自动化监控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235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标段划分:1个。

2.7****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水利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

联系人:李梁

联系电话:0574-****6615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

联系电话:057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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