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宠物用品6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宠物用品60万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龙塘镇广清大道518号奕盛众创城A区车间A24首层、二层、三层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龙塘镇广清大道518号奕盛众创城A区车间A24首层、二层、三层,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5′12.876″,N23°35′43.399″,总占地面积1058.4平方米,建筑面积3175.2平方米,主要从事宠物用品的生产,预计年产宠物用品60万件。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注塑、粘大底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