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屏村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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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题 招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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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村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
南屏村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市**区卫康路199****中心17住栋11层1105室-1
王珂137****9694
******市**区兴华路108号越兴工业大厦A座四楼407
王志学137****3147

各投标人本项目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修改为: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8598.25]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暂定[****8598.25]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标书代写

◆其它事项:[含暂列金额****885.63元(固定报价),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的,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3、招标文件5.1投标人资格条件修改为:

本项目是否接受港澳投标人投标:□是/◆否。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已在**建设信息网(http://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项目非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

◆本项目适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具体方式根据项目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具体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通知》(珠发改体改〔2024〕21 号):

(1)□单独预留:投标人应属于中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

(2)◆其他预留方式项目:

①□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其中联合体成员方中至少需有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符合联合体资质标准要求)且明确承诺联合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协议,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②◆可由大型企业参加投标并承诺按规定比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符合分包规定),该承诺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审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则无需承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

4、招标文件15.4暂列金额修改为:
◆按照[****885.63]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5、招标文件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381.99]元报价,不得竞争。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中心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及附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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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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