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教融合共同体实验实训中心研发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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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大健康产教融****中心研发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规定,受****委托,就“**生物医药大健康产教融****中心研发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 采购人、代理机构

1.1 采购人:****

1.2 采购代理机构:****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大健康产教融****中心研发原材料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预算金额:¥243270.00元(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贰佰柒拾元整)。

2.4 采购内容:****研究院因研究需要,现需采购一批货物,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货物采购需求”。

2.5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最高限价:¥243270.00元(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贰佰柒拾元整)。

2.8 质量标准及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并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合格产品。中药饮片均必须提供由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确保真实、有效);如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2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A.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中药饮片”范围);

B.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C.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应清单序号为:206-229。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纳入违约失信企业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为失信企业,将取消成交资格。以上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小组审验。标书代写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5)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中被查实有虚假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磋商后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一:现场获取

供应商携带5.2条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地址:**省**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2楼)现场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供应商须将5.2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一并上传至指定邮箱(****@qq.com),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售磋商文件(电子版)。

5.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上述资料的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登记后退还,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00.00元/套,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的提交

6.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标书代写

6.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省**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2楼;标书代写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磋商

7.1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7.2 磋商地点:**省**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2楼。

7.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心招标信息栏(https://www.****.cn/list/cnzcyjjPc/185/3971/auto/12/0.html)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东瓜街道

联系人:杨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878-****679

邮政编码:67500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高新区彝人古镇六期星宿家园三期A13幢2号

联系人:李琴琴、张雪丽、李庆梅、肖红、张俊、果磊、张广闻

联系电话:0878-****170 邮箱:****@qq.com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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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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