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乐市土矿交公〔2025〕32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人民政府、****政府、****政府批准,我******区自然**局、******局、******局委托,******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公开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 序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宗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起叫 (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方式 |
报名起止 时间 |
交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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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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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拍 -25号 |
**区茅桥镇茅桥村2组 [乐中拍【2025】1号] |
5887.54 (合8.83亩)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345 |
104 |
2万元 及以上 |
零售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 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或者等 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小于规划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
不小于1.0, 不大于2.0 |
不大于 40% |
不小于 20% |
不大于24米 |
拍卖 |
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11月26日17:00止 (节假日除外) |
2025年11月27日10:00 |
| 2025-拍 -26号 |
****中心**苏稽片区 苏西路东侧,苏稽大道西侧[乐中拍【2025】2号] |
38301.88 (合57.45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6285 |
1886 |
50万元 及以上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可兼 容商业用地(0901),兼容比例不超 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 |
不小于1.0, 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 30% |
不小于 30% |
不超过40米, **一侧,沿 地块用地线进 深30米范围 内,限高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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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拍 -27号 |
**区水口镇三兴村 9、10、11、12组 [乐中拍【2025】3号] |
76964.40 (合115.45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4635 |
4391 |
100万元 及以上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不超过49%) |
不小于1.0, 不大于2.0 |
不大于 40% |
不小于 20% |
不大于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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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拍 -28号 |
**县漹城街道云吟村 第1村民小组 [1104-2025-B-1号] |
24307.29 (合36.46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5834 |
1751 |
50万元 及以上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1.0且 ≤2.2 |
≤20% |
≥35% |
≤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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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挂 -62号 |
**区平兴镇滑石村2、4组 [乐中挂【2025】12号] |
5568.91 (合8.35亩)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285 |
86 |
2万元 及以上 |
零售商业用地 |
均不大于2.0 |
均不大于55% |
均不小于 10% |
均不大于24米 |
挂牌 |
2025年11月27日09:00起至 2025年12月9日17:00止 (节假日除外) |
2025年11月27日09:00起至 2025年12月11日10:00止 (节假日除外) |
| 2025-挂 -63号 |
**区平兴镇滑石村4组 [乐中挂【2025】13号] |
3975.64 (合5.96亩)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205 |
62 |
2万元 及以上 |
零售商业用地 |
均不大于2.0 |
均不大于55% |
均不小于 10% |
均不大于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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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挂 -64号 |
**区平兴镇滑石村4组 [乐中挂【2025】14号] |
2079.68 (合3.12亩)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110 |
33 |
2万元 及以上 |
零售商业用地 |
均不大于2.0 |
均不大于55% |
均不小于 10% |
均不大于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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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挂 -65号 |
**区平兴镇滑石村4组 [乐中挂【2025】15号] |
5879.82 (合8.82亩)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300 |
90 |
2万元 及以上 |
零售商业用地 |
均不大于2.0 |
均不大于55% |
均不小于 10% |
均不大于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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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挂 -66号 |
**县清溪镇 筒车村、胭脂村 [GQX-25-5号] |
17813.92 (合26.72亩) |
供电用地50年 |
735 |
220 |
5万元 及以上 |
供电用地 |
不大于0.8 |
不大于40% |
不小于 5% |
不高于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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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拍卖、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2025-拍-25号至2025-拍-28号出让宗地涉及住宅用地(含兼容住宅用地性质的地块),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通过乐****服务中心网站(http://lsggzy.****.cn)实行网上报名。其中,2025-拍-25号至2025-拍-28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于2025年11月26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2025-挂-62号至2025-挂-66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于2025年12月9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拍卖、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交易中心******区柏杨东路199号三楼)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六、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挂牌文件,拍卖、挂牌文件可在****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szrzyj.****.cn/sgtzyj/lstdkq/kq_index.shtml)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138:800/)、**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乐****服务中心网站(http://lsggzy.****.cn)、****规划局网站(http://szrzyj.****.cn/)。
七、联系地址:******区柏杨东路199号三楼
联 系 人:0833-****230******区)、0833-****878夏先生(**县)、0833-****987刘先生(**县)、0833-****919彭先生(交易咨询)
****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