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倍频脉冲激光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倍频脉冲激光器 | 1、重复频率:80MHz2、输出功率:>300mW3、脉冲宽度:≤3ps4、输出方式:Free-space5、功率稳定性:<1%6、单脉冲能量:>6nJ7、工作温度范围:15-30℃ | 380000 | 1 | 台 | 380000 |
| ****中心波长 | 是 | 核心指标 | 中心波长1550nm±2nm。(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中心波长 | 是 | 核心指标 | 中心波长775nm±1nm。(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倍频晶体控温稳定性 | 是 | 核心指标 | 控温稳定性要在±0.001℃以内。(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种子光重复频率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重复频率不低于80MHz。(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种子光输出功率 | 是 | 非核心指标 | 输出功率不低于1瓦。(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种子光脉冲宽度 | 是 | 非核心指标 | 脉冲宽度≤3ps。(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种子光输出方式 | 是 | 非核心指标 | 自由空间光输出。(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种子光功率稳定性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光功率稳定性要小于1%。(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种子光单脉冲能量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单脉冲能量要高于6nJ。(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倍频功能输出功率 | 是 | 非核心指标 | 输出功率高于300mW。(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倍频功能脉冲宽度 | 是 | 非核心指标 | 脉冲宽度不高于3ps。(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倍频功能功率稳定性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功率稳定性要小于1%。(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倍频功能工作温度范围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工作温度15到30℃之间。(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实赔偿,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成交总金额的5%。因供应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供应商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成交总金额5%的违约金。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自罚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7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15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1人、不低于3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1年。 | 1年2年3年及以上 |
| 付款方式 | 是 | 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银行保函形式,在银行办理合同总额80%的押金担保手续,甲方收到合同总额80%的银行保函后,向乙方支付100%货款。其中合同总额50%的银行保函在货到后退还乙方,合同总额30%的银行保函在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退还乙方。注:保函申请人****银行保函时必须列明并知晓以下内容:1、****银行在此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后继者,如保函申请人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约定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以下简称“违约”),在收到****的书面索赔通知及保函正本后_ 个工作日内,按索赔通知要求的方式和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支付到****。本保函见索即付,索赔通知书应包括声明保函申请人违约的索赔事由、索赔金额、赔付方式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其他证明保函申请人违约的任何证明或证据。2、保函申请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以下简称“履约延误”),****银行保函履约到期日前 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函延期或保函重开手续。3、银行保函有效期按照以下 方式确定:(1)银行保函是1张合同总价 80%额度的保函,有效期至 交货期+60日(日期)止。(2)银行保函是2张保函, 50%合同总价的保函有效期至 交货期(日期)止; 30%合同总价的保函有效期至 交货期+60日(日期)止。 |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分行**支行
账号(人民币):1219 4112 5910 301
户名:********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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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