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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0MA5NUYDY4E | 建设单位法人:左文权 |
| 左文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黄田镇下排村平岭寨十九组 |
| ******石废料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2-建筑用石加工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壮族自治区 **市 **区 黄田镇下排村平岭寨十九组 |
| 经度:111.511890 纬度: 24.52097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18 |
| 贺平环审〔202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0MA5NUYDY4E001Q |
| 2025-09-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0MA5NUYDY4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00MA5NUYDY4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CA8BT811 | 竣工时间:2023-10-30 |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01 |
| 2025-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6OJQx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条产品生产线(新增1台套给料机、1台套颚式破碎机,1台套筒式洗矿机,1台套振动筛选机,1台套双螺旋机,1台套制沙机,1台压滤机)。年产加工**石废料30万吨,产出12万吨碳酸钙石料和15万吨砂料。 | 实际建设情况:**1条产品生产线(新增1台套给料机、2台套颚式破碎机,1台套筒式洗矿机,1台套振动筛选机,1台套双螺旋机)。年产加工**石废料30万吨,产出12万吨碳酸钙石料和15万吨砂料。 |
| 制砂机更换成了颚式破碎机,不使用压滤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石(矿山废石)→破碎→洗矿机→振动筛选机→双螺旋机→制砂机→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石(矿山废石)→破碎→洗矿机→振动筛选机→双螺旋机→颚式破碎机→产品 |
| 制砂机更换成了颚式破碎机,仍起到筛料或破碎后得到砂料的作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施工料场遮盖、场地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对施工材料运输路线定期洒水、出入车辆冲洗等防治措施。采用经常性洒水、安装喷淋装置等办法减轻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施,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如因施工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前必须向周围居民告知或在工地附近显眼处张贴告示。 3、在施工废水汇集处,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防止漏油对外环境的污染,因机器养护而换下的废油要按规定集中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与接纳单位签定环境卫生责任书,确保运输过程中保持路面整洁,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 5、加强厂区道路建设及绿化工作,项目完工后,尽快进行场地的清理和恢复裸露地表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三)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无组织粉尘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筛分、输送工序须进行密闭处理,磨粉、包装等过程均在密闭厂房中进行,减少粉尘外溢;破碎、筛分工序须湿法作业,降低粉尘产生;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固废暂存间须采取定期洒水抑尘以及厂区雾炮机降尘、搭防尘网(原料堆放高度低于防尘网3米)等降尘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其修改单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排放。 2、项目须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产废水须经有效处理措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周边设置雨水导流沟,并设置足够容积沉砂池;项目洗车平台废水项目须经有效处理措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备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及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原料堆放场、污水管网、垃圾集中箱等放置场所,均须采取防渗、防流失、防扬撒措施,确保运营期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均可得到妥善收集,避免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5、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且须做好相应的台账;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后****公司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均须做好相应的台账;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须妥善处置,必须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6、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施工期采取临时围挡、覆盖、清扫保洁、洒水、车辆清洗等有效的防尘措施。项目从开工至调试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扰民、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2、项目施工期采用地噪声设备,加强设置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间未发生扰民、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项目在施工废水汇集处设置沉砂池,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对设备加强管理,无漏油事故发生。 4、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应全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 5、项目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地表进行了植被恢复。 运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加工区密闭处理,破碎、筛分工序湿式作业。堆场已安装雾炮机进行洒水抑尘,并用防尘网遮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洗车废水经洗车平台洗车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雨水设置雨水导流沟,沉淀处理用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 3、项目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定期检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原料堆放场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污水管网和垃圾集中箱等放置场所采取了防渗、防流失、防扬撒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洗车废水经洗车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5、项目沉淀池沉渣在实际运营期不采用压滤机压滤,委托给**市**区望高雷锤山三十八号**石场作为绿化覆土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6、已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 |
| 废气防治措施新增一台雾炮机,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原料堆场采用洒水抑尘、设置防尘网覆盖的措施;沉淀池沉渣不使用压滤机,委托给**市**区望高雷锤山三十八号**石场作为绿化覆土进行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有关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职责分工并上墙公示,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项目美化、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有关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环境管理,制定、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职责分工并上墙公示,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项目美化、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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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无 |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经沉淀池(600m3)处理后循环利用 |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经沉淀池(600m3)处理后循环利用 | |
| 2 | 化粪池 | 无 |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60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60m3)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
| 1 | 雾炮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原料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原料堆场仅设一个车辆出入口,安装3台雾炮机,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项目破碎、筛分、输送工序已进行密闭处理。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的无组织废气监测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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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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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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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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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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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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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