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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省人社厅、省残联关于开展第七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44号)精神,经各区各单位逐级审核推荐、市人社局、市残联初审,并综****小组反馈意见及考察结果,现确定我市初审推荐的16个(名)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集体等作为省评选正式推荐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2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2447
电子邮件:****@qq.com
通讯地址:**市黄孝河路101号
邮 编:430014
附件: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事迹材料
**市第七次**省自强模范暨助残
****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