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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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及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医疗机构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我院拟向社会进行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供应商前来报名。






采购项目

****2026年度医疗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从事本项目相关资质的单位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中国境内注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公司。

3.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截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法人、股东信息等,若出现法人或股东存在两家及两家以上关联企业、就职情况,需如实截图彩印且单独装订成册,与报价分开,作为初审凭证。标书代写


结算、合同等要求

1.结算:以实际投标金额为准。

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起壹年。

3.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标书代写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及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资质证明材料;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标项目报价表(报价表模板详见附件2);

5.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书;

6.与本次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材料、报价表独立装订成册;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负责人签章或盖公章;标书代写

3.响应文件中标价表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标书代写

4.材料不受理情况:未提交符合文件组成的所有材料、未标明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逾期提交材料的。



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1.递交材料时间:2025年11月7日(周五)至2025年11月13日(周四)。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四楼办公室

3.联系电话:****9050,****5629

联系地址:**市**区城门镇三角埕鳌里195****卫生院四楼办公室

4.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形,将被一票否决:

(1)逾期送达指定地点;

(2)递交材料未合格密封。

(3)“企查查”查询结果中实际控股人、股东等存在利益关系的。




评标办法 标书代写

1.审核资质及材料,若出现供应商未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不满足上述要求等情况,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表中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

3.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小组讨论决定成交供应商;

4.本项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申报,如有恶意竞争嫌疑,****小组商定做出取消资格处理;

5.结果公示:遴选出的供应商在本院公众号和院内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 详细要求

一、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且患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3)保额范围
1.投保人:****
2.被保险人:****(注:必须提供医务人员清单)。
3.赔偿限额(写明分项限额):
年度累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5万元
每人赔偿限额:15万元
法律费用每人限额:1.5万元(不设免赔额)
4.承保基础:期内索赔制
5.追溯期:0年
6.免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取高。
7. 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 每人责任限额: 20万元,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5000元。
8.保险期限:1年
9.司法管辖:中国
二、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及保额
(1)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受害方在保险期限内首次提出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不含**、**区和**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保额范围
1.投保人:****
2.被保险人:****
3.承保区域:****营业场所
4.赔偿限额(写明分项限额):
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
5.免赔:每次事故免赔100元后按照100%赔付,第三方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取高。
6.保险期限:1年
7.司法管辖:中国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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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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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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