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项目开通运营所需办公及生活设施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至**高速公路项目开通运营所需办公及生活设施采购项目(二次)(NDKBCG-1标段),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项目开通运营所需办公及生活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NDKBCG-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投标报价:****805.00元。
(3)交 货 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4)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设施设备采购清单及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业绩: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568.00元。
(3)交 货 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4)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设施设备采购清单及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业绩: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投标报价:****685.00元。
(3)交 货 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4)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设施设备采购清单及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业绩: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评标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五、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郑东新区**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8号楼1-3层附2号2101室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1****1601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市**区义井街南三巷23号9幢二单元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6****5992
邮 箱:****@qq.com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省**市**区潦河镇辛店村东100米
电 话:0377-****1504
邮政编码:473000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