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 乌拉****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二次) | |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预公示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 内容 | |
| 乌拉****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划面积为5268平方米,****卫生院一处,建筑面积2325.65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一处,建筑面积610.91平方米,一层砌体结构,**消防水池一座,容积180立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一层砌体结构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890.00元(其中包含建筑工人实名制费99400.00元,暂列金****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00元)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乌拉****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9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09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自治区**乌拉盖管理区**胡硕镇 联 系 人:包女士 联系电话:152****5255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地址:**市康佳小区南门对面 代理邮编:029200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65****2157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 **** 2025年11月06日 附件: 乌拉****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二次)(评定分离).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