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将****所属**市**区**路119号附10号商铺、附12号商铺、**市**区金河路96号商铺,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和租赁期限
(一)本次公开招租房屋
1、**市**区**路119号附10号商铺,面积为30㎡,整体出租。
2、**市**区**路119号附12号商铺,面积为12.81㎡,整体出租。
3、**市**区金河路96号商铺,面积为19.96㎡,整体出租。
(二)本次公开招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一年起租,最长不超过五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二、出租方式、竞租对象、出租底价和保证金
(一)出租方式: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
(二)竞租人资格及条件
1、竞租人资格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年租金底价:
1、**市**区**路119号附10号商铺,年租金底价为90元/㎡/月为现场竞价的起叫价。
2、**市**区**路119号附12号商铺,年租金底价90元/㎡/月为现场竞价的起叫价。
3、**市**区金河路96号商铺,年租金底价160元/㎡/月为现场竞价的起叫价。
(四)竞租保证金:本次须交纳竞租保证金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报名及现场查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省**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裙楼4楼。
3、报名联系人:杨老师,028-****8729。
4、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人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竞租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查勘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租人自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由供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现场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竞价地点:**省**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裙楼4****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