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美术馆整体改造及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审批
广东-广州-荔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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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整体改造及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档案馆:
《关于报送****整体改造及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整体改造及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0103-04-01-749759)。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昌华街道**市**区龙津西路155号之15原荔****活动中心大楼。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1294.85 平方米,改造主体建筑共 4 层,拟将一楼改造为馆藏精品档案展陈空间、二楼改造为赵少昂专展区、三楼改造为杨善深专展区、四楼改造为研究交流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功能布局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公用改造工程、屋面改造工程及展陈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89.65万元,其中:工程费1179.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9.09万元、预备费71.2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档案馆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委(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采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可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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