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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本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机动车定点检测服务商的比选公告》,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共收到3家服务机构提交响应文件。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15:30,****小组,严格依据比选公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对参与比选的三家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开展了全面、系统的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参与比选机构的服务方案完整性、专业资质合规性、报价体系合理性等核心要素进行全面评估、审慎分析及综合评分。现依据综合评分结果,****检测站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第一名:****
第二名:**康****公司
第三名:堆龙**区捷龙龙****公司
经评定,最终确定****为本次拟中选检测机构,若第一名无法完成该项工作,依次递补。现将上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9日止。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于****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0891-****693(纪委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