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总说明“四、其他说明:1、本工程的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调整;2、临时工程(含施工导流、施工用电、施工交通、施工用房及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其他临时工程)按**费的2%计入,一次性包干;3、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费和临时工程的2.5%计入,一次性包干;4、工程保险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临时工程费的0.45%计取;5、水泵安装(含变频控制柜)按48000元/套暂估;6、DN100电磁流量计按20000元/只暂估;7、LDM-51智能型明渠流量计按55000元/套暂估;8、酸性土壤专用调理剂按3200元/亩暂估;9、本工程预留金700000元。”变更为“四、其他说明:1、本工程的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调整;2、临时工程(含施工导流、施工用电、施工交通、施工用房及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其他临时工程)按**费的2%计入,一次性包干;3、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费和临时工程的2.5%计入,一次性包干;4、工程保险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临时工程费的0.45%计取;5、水泵安装(含变频控制柜)按48000元/套暂估;6、DN100电磁流量计按20000元/只暂估;7、LDM-51智能型明渠流量计按55000元/套暂估;8、酸性土壤专用调理剂按3200元/亩暂估;9、反硝化除磷池模块按6000元/套暂估;10、本工程预留金700000元。”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提供投标人 2025 年10 月17 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更正为“提供投标人 2025 年11 月17 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4.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
****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