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000吨钢带波纹管(双壁波纹管、PVC管、PPR管、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加工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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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年产10000吨钢带波纹管(双壁波纹管、PVC管、PPR管、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加工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5 08:3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准予年产10000吨钢带波纹管(双壁波纹管、PVC管、PPR管、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加工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5年 11月5日— 2025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6-****650、****96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信地址:**县江那镇和谐路18****环境局**分局)

邮 编:6631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钢带波纹管(双壁波纹管、PVC管、PPR管、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加工经营)项目

建设地点:****社区****检测站旁。

建设单位:****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德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编制单位为**德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社区****检测站旁,项目于2024年3月29****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403-532622-04-05-42458,于2024年6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砚环审〔2024〕10号),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公司已建设的厂房、产品仓库、辅助用房及综合办公楼,总用地面积31839.06m2(47.32亩),其中办公楼2953.05m2、厂房15704.62m2,生产厂房购置安装5条生产线(含双壁波纹管、钢带波纹管、PVC管、PPR管、PE管的生产加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加工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新增七孔蜂窝管、钢带波纹管、中空缠绕管、钢丝骨架管4条生产线,项目于2025年3月29日变更了建设内容。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清单中的第6条规定,需要重新报批。

投资总额:本项目备案总投资300万元,新增投资50万元,其**环保投资79.6万元,无新增环保投资。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已局部建成,前期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期间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也没有接到过环保相关投诉。本次环评对前期施工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简要回顾。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对施工现场内的建筑材料、临时堆土区、施工垃圾进行遮盖围挡,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其他有效地防尘措施加以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旱厕收集粪便并请抽粪车定期抽走,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期间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的建筑垃圾以及各类装修材料的包装箱、袋和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管理部门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指定堆放点处置,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保洁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共9条生产线,其中有8条塑料管材生产线(PE/PPR管生产线(PPR管生产线与PE管生产线共用生产设备)、PVC U型管生产线、钢带波纹管生产线(2条)、双壁波纹管生产线、七孔蜂窝管生产线、中空缠绕管生产线、PE钢丝骨架管生产线)和1条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加工线(一体化设备加工线仅进行一体化设备的外壳箱体加工,其余部件均外购后组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挤出废气、粉碎粉尘、车间无组织异味、焊接烟尘以及喷漆废气,其中挤出废气、喷漆废气为有组织排放,配料粉尘(布袋除尘器未收集到的)、粉碎粉尘、车间异味、焊接烟尘为无组织排放。

采取的措施:G1挤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采取经7个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修改单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出;G2挤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采取经2个集气罩+碱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修改单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出;G3挤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7个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修改单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出。G4喷漆废气采取经负压抽风+漆雾过滤箱+两级袋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4)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后排放。配料粉尘(颗粒物)经隔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配料粉尘返回产品,未收集到的部分呈无组织形式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粉碎粉尘颗粒物封闭设备+密闭隔间+厂房阻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放。车间异味生产车间通风自然扩散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焊接烟尘、喷漆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生产车间外)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项目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管材冷却水、钢带清洗水及喷淋废水。

采取防治减缓措施:钢带清洗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喷淋废水(高盐和高浓度 COD)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高速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喷码机、焊接平台、钢带预成型机组、冷却风机、真空泵、循环水泵、风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采取防治减缓措施: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采取加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布袋收集粉尘、切割碎屑、残次品、废机油、废活性炭、钢板边角料、焊渣、废漆桶、废滤芯、废过滤器、清洗泥以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喷淋塔循环池污泥。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切割碎屑、布袋粉尘收集后返回生产,残次品收集经粉碎后返回生产,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器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钢板边角料、焊渣收****回收站。清洗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专人定期清掏清运。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漆桶、废滤芯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喷淋塔循环池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用水来源于周边市政供水管网,不采用地下水。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地面和墙裙需进行表面防渗处理,防止泄漏。

2.制定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源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途径的物质和区域定期进行排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表B.1和表B.2中的环境风险物质,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PVC生产线含氯废气和非甲烷总烃废气非正常排放以及含氯废气治理喷淋废水非正常排放。

①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②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③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④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⑤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⑥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拟决定给予项目环评文本同意批复许可。



文****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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