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南宁市第十三中学五象校区项目规划总平及地下室、东大门、北大门调整方案)

审批
广西-南宁-良庆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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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批前公****中学五象校区项目规划总平及地下室、东大门、北大门调整方案)
2025-11-07 09:00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中学申****中学五象校区项目规划总平及地下室、东大门、北大门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良玉大道北侧、玉象路东侧。

二、地类(用途)

中小学用地。

三、调整理由

考虑到7#食堂、风雨操场地下室开挖对周边楼栋基础及道路有较大影响,为缩短建设工期,节约资金,建设单位申****中学五象校区项目规划总平及地下室、东大门、北大门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面图。取消7#楼食堂风雨操场地下室,同时为满足人防建设需要,在3#楼南面预留建设用地内设置远期(二期)地下室2102.51平方米。为解决校园近期停车问题,在预留建设用地上布置近期地面停车方案,同时在7#楼北面新增9个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二)建筑外立面效果。为保证门卫室视野开阔及大门铭牌辨识度,取消东大门、北大门外立面装饰线条。

(三)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由41494.63平方米调整为38839.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430.55平方米不变,不计容面积(地下室)由4064.08平方米调整为1408.62平方米。

本次调整后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规划控制指标与原批规划总平保持一致,各项控制指标及退间距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南发改五象﹝2021﹞8号项目建议书及相关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风格色彩与原批方案总体协调,且满足《****五象新区城市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的要求。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五、公示地点

(一)********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cn)

(二)“****中学五象校区”项目建设现场。

******局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管理委员会网站、******局网站、今日******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7日)****区管委******局(联系电话:0771-****312,邮寄地址:**市五象新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201)。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局

2025年11月6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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