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鲁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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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0-****668

通讯地址:****办事处锁营路283号“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1楼31-36号综合窗口

邮编:657000


2025年11月6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省**县牛羊肉屠宰厂建设项目

**市**县茨院乡板板房村

****

恒特技术****公司

****拟在**市**县茨院乡板板房村建设**省**县牛羊肉屠宰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7880m2,建筑面积为19467.12m2。项目设置肉牛屠宰生产线1条,年屠宰6万头; 设置羊屠宰生产线1条,年屠宰羊15.5万只。项目设置加工车间1栋、综合楼、污水处理区、固废暂存区等。项目于2024年12月5日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了网上备案并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6.17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①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特征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屠宰车间有组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出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恶臭物质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项目限值。项目建设后排放源均能做到达标排放。②正常工况下,氨、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10%,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③非正常工况下,氨、硫化氢的1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 2018)附录D.1中相应的标准限值,但是非正常工况下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明显增大,对人群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项目需采取工程和管理相结合的措施,避免非正常排放。④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厂界外无超标点,故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项目以屠宰区、污水处理站边界外扩100m的范围内目前已无居民点,故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耕地及都香高速公路。根据调查,项目区东侧后期将规划市政道路,周边居民点将进行搬迁处置。同时目前项目东北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石林卡距厂界为89m,距离屠宰区边界约101m。故项目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住区、医院、学校等设施以及医药、食品等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等居民区分布,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地表水:项目运营期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厂区管网(沟)收集后,排出厂区,最终汇入昭鲁大河。项目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和生产废****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三级标准和纳管协议限值后(色度等其他污染物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排****处理厂。

3地下水:

通过采取防止污染物下渗的措施,正常情况下废水对地下水影响很小。本环评提出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时进行监测,一旦水质发生变化,立即检查防渗系统,进行及时补修,确保地下水污染降低到最小。总体来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固废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上来说是可接受的。

4声环境:

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建成后,通过项目采取的措施和距离衰减后,西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侧、北侧、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贡献值不大,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厂界外石林卡(居民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管理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牛粪、羊粪及尿液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清理,粪便及尿液经混合后及时清理至粪便暂存间,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进行处置,用于制作有机肥。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病牛、病羊(病牛、病羊采取急宰措施)及不合格胴体及内脏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冰柜中进行暂存,暂存一定量后,由****采用专用车辆进行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内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肠胃内容物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粪便暂存间暂存处置。其余的不可食用内脏、肉渣及碎骨等下脚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下脚料暂存间,统一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故项目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委托****进行清运处置,用于生产有机肥;项目产生的浮渣经脱水机脱水后,外售有机肥料综合利用,委托****进行清运处置,用于生产有机肥;包装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包装固废暂存间,****收购站;破损劳保物品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用密闭防腐蚀塑料桶收集后,交给餐厨垃圾专业回收处置单位回收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检疫废物、在线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试剂和废试剂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评价区生态环境受本项目影响相对较小,在严格采取环评规定的生态保护措施情况下,其生态特征不会从根本上发生改变,体系仍然维持原有的稳定性和生态承载能力。

7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柴油、氨、硫化氢、废矿物油、在线监测药剂、冷库制冷剂液氨、在线监测废液等,最大储存量远小于临界量。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泄漏、火灾、废水及废气事故排放、传染病暴发。建设单位对影响环境安全的因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制订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能有效防止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环保、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将环境风险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待宰间恶臭气体:项目待宰间采用干清粪工艺进行清理,粪便产生后及时清理,每天清理2次,并喷洒植物型除臭剂。考虑项目设计的待宰间为半密闭空间,待宰间的恶臭呈无组织排放。(2)屠宰车间恶臭:项目屠宰车间密闭、负压设计,车间顶部设置集气系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化学除臭塔+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计风量30000m3/h。(3****处理站、粪便暂存间恶臭:固废暂存设施以及废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采用集中收集/加罩(盖)+生物除臭/物理除臭。(4)运输恶臭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将肉牛、肉羊运至厂区卸车完成后,对运输车辆采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并喷洒除臭剂。固废在运输过程中,对固废运输车辆底部加装防漏衬垫,避免渗滤液渗出造成二次污染。车辆尽量密闭,既可避免影响城市景观,又可避免遗洒。可有效控制运输车辆产生的运输扬尘及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其他措施:①项目食堂油烟使用具备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可保证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②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良好,进出厂区的车辆少量的燃油废气会很快得到稀释扩散,不会出现高浓度聚集现象,无需采取专门的措施进行处理。③项目所在区域的停电频率低,使用柴油发电机的频率低,项目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柴油发电机自带的过滤棉处理后,在厂区无组织排放,不会出现高浓度聚集现象,无需采取专门的措施进行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厂区管网(沟)收集后,排出厂区,最终汇入昭鲁大河。项目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和生产废****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三级标准和纳管协议限值后(色度等其他污染物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排****处理厂。****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昭鲁大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建筑物隔声、高噪声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建设专业设备房等进行降噪。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牛粪、羊粪及尿液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清理,粪便及尿液经混合后及时清理至粪便暂存间,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至****进行处置,用于制作有机肥。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病牛、病羊(病牛、病羊采取急宰措施)及不合格胴体级内脏暂存于无害化暂存间冰柜中进行暂存,暂存一定量后,由****采用专用车辆进行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内脏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肠胃内容物集中收集清运至粪便暂存间暂存处置。其余的不可食用内脏、肉渣及碎骨等下脚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下脚料暂存间,统一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故项目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委托****进行清运处置,用于生产有机肥;项目产生的浮渣经脱水机脱水后,外售有机肥料综合利用,委托****进行清运处置,用于生产有机肥;包装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包装固废暂存间,****收购站;破损劳保物品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用密闭防腐蚀塑料桶收集后,交给餐厨垃圾专业回收处置单位回收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矿物油、检疫废物、在线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试剂和废试剂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13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网址:h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4243)上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现有工程情况、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信息、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7个工作日范围内,且本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内容已涵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的内容。进行首次公示后,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1日在现场张贴、生态环境公示网、报纸等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7日在《**日报》对该项目的进行了报纸及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为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反馈意见。

公众参与评价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

2

****公司****基地建设项目

**市**县会仪镇**村

****公司

恒特技术****公司

****公司****基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218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6栋加工厂房2972.8m2,设置4个露天船台区,1栋综合楼955m2;**浮船坞一座(100*28米),工作趸船一座(65m*14m),散货装卸趸船一座(65m*14m);安装电力设施250kVA变压器;同步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计划年建造船舶5艘,修理船舶20艘,改装船舶10艘,拆解船舶20艘。项目已于取得了**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1-530626-04-01-478655),工程总投资4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59.53万元。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①根据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特征因子为颗粒物SO2、NOx、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喷砂粉尘排气筒DA001、厂房内钢材切割粉尘排气筒DA002、喷漆房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的颗粒物,以及船台区喷涂废气排气筒DA004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喷漆房废气排气筒DA003、船台区喷涂废气排气筒DA004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项目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建设后排放源均能做到达标排放。②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TSP、PM10、PM2.5、SO2、NOx、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贡献值占标率均远小于100%,结合**县和**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知,评价范围内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短期浓度预测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限值要求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③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故不再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本项目需以喷漆房、船台区、火工校正车间边界外扩100m、危废贮存间外扩50m包络线构成的区域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分布,不涉及居民搬迁问题,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地表水:①修造船过程产生的船坞船体冲洗废水和超高压除锈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船坞船体冲洗用水和超高压除锈用水,不外排。②修造船过程产生的坞内清洗含油废水以及船舶拆解过程产生的拆解船舶清洗废水、拆解船台清洗废水、废油箱清洗废水、舱底含油污水在厂区东北角地势较低处设三级隔油沉淀池+二级/三级絮凝强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初期雨水在厂区东北角地势较低处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泵至会仪镇**村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地下水:①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区域按照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施工,在厂区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②防渗层出现破损或破裂发生渗漏的非正常状况下,随着时间的增加,废水发生渗漏的量会逐渐增加,地下水环境受污染物影响的距离会越来越大,且渗漏进入含水层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难以自净恢复,随着时间的增加,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迁移扩散距离还会增大,会对项目区及其下游的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在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污废水、固废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整体上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可接受。

4.声环境:通过采取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布置临时隔声罩、建筑物隔声、高噪声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在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①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分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漆渣、废活性炭、废油等危废,分类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分类贮存,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②废切割料、废包装材料、船舶拆解过程产生的钢材、废轮胎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③修造船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船舶拆解过程机舱清扫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交给当地换环卫部门处置。④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有合理有效的外运综合利用措施,去向明确,一般固废的暂存要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厂容厂貌的整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2025-2012)》的要求建设和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回用、合理处置等措施,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整个处置过程和方式体现了固废处置“**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理、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对环境影响小。

6.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通过采取严格用地红线,禁止超范围用地;施工前在场地下游及靠近时一侧先设置截排水沟或挡墙,避免场地废水溢流**江;建设过程中不得将土石任意弃置,集中堆放或及时回填利用,并设拦挡措施和覆盖措施;严禁破坏和砍伐项目占地区域外的地表植被及林木,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等措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油漆、稀释剂(含二甲苯、200#溶剂油、环己酮、乙醇、丁醇)、矿物油类及含矿物油废物、丙烷、液化石油气、废过滤介质+漆渣、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铅酸电池、废含汞灯管、空压机含油废液、船舶机舱高浓度含油废水等,生产设施风险主要为原辅材料的储存场所。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截流、事故应急池等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后,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措施,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采取严格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喷砂除锈粉尘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进行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厂房内钢材切割粉尘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的方式进行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喷漆房调漆废气及喷涂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吸附+三级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管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船台区喷涂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治理采用“可移动的喷涂作业保护罩收集+过滤棉吸附+直接燃烧”的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②船台区钢材切割粉尘、焊接烟尘设置喷雾降尘设施降尘,确保无组织排放达标。③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TSP、NOx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进行环境空气质量跟踪监测,监测频次至少每年一次。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①修造船过程产生的船坞船体冲洗废水和超高压除锈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1#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船坞船体冲洗用水和超高压除锈用水,不外排。②修造船过程产生的坞内清洗含油废水以及船舶拆解过程产生的拆解船舶清洗废水、拆解船台清洗废水、废油箱清洗废水、舱底含油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SS,在厂区东北角地势较低处设三级隔油沉淀池+二级/三级絮凝强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③项目船台区为露天设置,正常营运过程中免不了会被各类污染物污染,这些污染物在降雨过程中会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径流,形成雨污径流,在厂区东北角地势较低处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98m3)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④水火校正用水基本被蒸发损失,不形成废水排放;密性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⑤厨房污水经生活污水隔油池(0.5m3)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47m3)进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泵至会仪镇**村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声源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尤其是风机、空压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施,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从源头减少噪声产生;对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利用房间进行隔声;尤其是船台使用的高噪声设备;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降低工艺过程噪声;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尽可能布置在6个加工车间内。船台作业的切割、打磨设备布置在靠近1~3号加工厂房一侧,并采取临时屏障(挡板)措施;对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如吊机、液压设备等),安装减振垫、橡胶支座等防振装置,减少振动引发的噪声传播。②传声途径噪声削减:专用机房保持封闭,6个加工车间尽可能保持门窗关闭,以强化车间墙体降噪效果。加工车间内强噪声设备(如剪板机、卷扬机)设置独立隔音作业棚,采用隔声材料(如彩钢板+吸声棉)围挡;露天船台关键作业区(如切割、打磨区)设置可移动隔音罩,减少噪声扩散;1~3加工车间东侧围墙挂吸声棉或者改为具有吸声作用的矿棉板,以保证东侧和北侧厂界噪声达标。③措施:定期润滑传动部件(齿轮、轴承)、检查并紧固松动部件,避免因摩擦或松动加剧噪声;液压设备需清洗油路、更换变质液压油,防止油泵吸空或油温过高引发振动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或午休时段(12:00-14:00)进行强噪声作业(如切割、打磨);加强对进厂车辆的管理,设立减速慢行和禁鸣标志,减少车辆噪声强度;根据排污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对居民点和厂界开展跟踪监测,发现超标及时调整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①清扫沉降粉尘、废漆桶、剥落的油漆或涂料碎片、含漆料手套、滚筒、废过滤介质+漆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棉纱、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空调制冷剂、废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油(发动机润滑油液等)、油泥、废**或聚氨酯保温材料、废铅酸电池、废含汞灯管、空压机含油废液、船舶机舱含油废水等危废,分类收集后在危废贮存库分类贮存,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率100%。②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割料、废包装材料、废气瓶、更换零部件,船舶拆解过程产生的钢材及钢材碎料、导航雷达设备、木材、空压机等成套设备、发电机组、变压器设备钢材及钢材碎料、导航雷达设备、木材、空压机等成套设备、发电机组、变压器设备、玻璃、有色金属及其碎料、废家具、生活设施、废铁锈、电线电缆、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泡沫、废塑料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③修造船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船舶拆解过程机舱清扫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重点防范突发环境事件下含油废水外溢进入**江、下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①储存区风险防范:重点强化防渗、防漏及危废管理。地面采用防渗防腐处理,设置防水矮墙、围堰及警示标识;油漆、液化气等危险品远离火源,配置灭火器与防护用品,严禁烟火并张贴警示标识。危废贮存库需分区分类储存,设置接油盘、集液沟,易漏点下方设防渗托盘,定期检查密封性。②生产区风险防范:以“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构建三级防控体系。划分油污区与清洁区,设置围堰/防渗墙;船舶修造前清理船体,拆解区铺设防渗地面并设集油沟。实施雨污分流,厂界设围堰/截流沟,初期雨水(前15~30分钟)接入收集池,后期雨水经独立管网排放;储油区、危废库等区域完善围堰与导流设施,确保废水导入应急池;北、西厂界设防渗墙防止废水外溢。建设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化利用,废油交由危废单位处置;雨水排放口设常闭阀门与采样监测点,非降雨期关闭。③拆船过程重点防控:聚焦清舱预处理与污染隔离。作业前彻底清除舱底油类、化学品及**等危险物质,在硬化防渗船台(配雨棚)作业,设置连续围堰与分区隔离。水收集系统需物理隔离雨污管网,拆解区废水接入油水处理设施;船台出口设监控,江边预设围油栏,事故时封堵雨水口并导排至应急池。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演练。④危废转运过程管控:规范转运全流程管理。使用防漏、防腐专用容器;采用防渗漏托盘车或密闭转运车,随车配备应急包(吸油毡、堵漏工具等)。签订处置合同时明确环保责任,严格审查处置单位资质,建立转运台账与交接制度。⑤安全环保管理保障:组**全环保管理机构,制定操作规程与维修规程,减少有害物质接触风险。根据《**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14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44683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依法公开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等信息。

2025年5月14日,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第二次网络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9日期间通过生态环境公示网站和本项目宣传栏区域、****政府公示栏、会仪**置区大门口、**村委会公示栏、****村委会公示栏且在《**日报》上2次报纸公示(分别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

2025年6月17日,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对环评报告书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30进行了第三次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纸质的反对意见。

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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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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