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672
联系地址:**县洪桥街道办迎宾路1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重大变动 |
| 建设地点 | **市**县过水坪镇年湖村13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公司拟在**县过水坪镇年湖村13组建设生物质颗粒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7200m2,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厂房内主要设原料区、产品区和生产区,****结构厂房1栋,生产区内设破碎机1台,粉碎机1台,螺旋输送机2台,输送带3条,造粒机2台,企业拟新增一台5t/h的烘干炉,烘干炉以自产生物质颗粒为原料,并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以及1台水膜除尘器处理生物质燃烧废气,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 三同时 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租用**县鸿森木业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仅安装设备、对场地进行改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十点至翌日凌晨六点作业;装修废弃材料、废砂浆、废石料等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 2、加强营运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和破碎、粉碎、造粒工序粉尘、油烟废气及烘干粉尘和生物质燃烧废气。原料装卸粉尘和物料输送粉尘在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结构,定期清扫后回用作生产原料,呈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破碎、粉碎、造粒工序粉尘通过出料口和进料口上方设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9-2001)排放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烘干粉尘和生物质燃烧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处理达到《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表4相关行业中加热炉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加强营运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理用于菜地施肥,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场区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中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物质燃烧灰渣全部作为肥料用于当地农业生产,定期清理水膜除尘器中的沉渣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抹布和废机油,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