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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3月13日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申请处置两台公务用车(****),车辆情况如下:
《****总局****税务局关于全省税务系统2025年第一批车辆处置的批复》(湘税函〔2025〕112号),批复同意用公开拍卖方式处置这两台公务用车。
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的两台车委托****进行公开拍卖,湘H7DS99取得拍卖收入16600元,湘H70063取得拍卖收入7000元,共计23600元。以上车辆处置的收入在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已于2025年10月全部上缴财政部中央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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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