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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卫〔2012〕112 号)、《**省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函〔2018〕223)有关要求,2025年10月29、30日,****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完****医院****医院等级评审现场评审。****医院等级评审资格审查、数据评审以及现场评审进行综合评分,****医院****医院等级评审结果****医院标准,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如****医院(**)等级评审结果有异议,****卫生健康委中医处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11月14日。
信函:**市**区深南中路1025号**大厦东座1409,邮编:518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关****医院****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字样。
****卫生健康委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