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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公司等3户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等 | 其他 | 合计 | 担保措施 |
| 1 | ******公司 | ** | 45,000,000.00 | 87,617,497.17 | 112,488.00 | 132,729,985.17 | 1、**嘉****公司持有的位于**市瓦仓庄116号昆都﹒怡嘉合商业2套,面积合计2131.55平米提供抵押担保;2、刘艺、冯旭辉、雷继功、张丽名下**市瓦仓庄116号昆都﹒怡嘉合车位7个,面积合计191.2平米。 |
| 2 | ****公司 | ** | 14,890,118.58 | 5,930,442.77 | 179,438.65 | 21,000,000.00 | 1、马**、赵维宏、王启林提供保证担保;2、**市平步房****公司持有的位****办事处时代广场东侧11445.13㎡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
| 3 | **市****公司 | ** | 6,771,578.76 | 1,374,434.55 | 85,150.00 | 8,231,163.31 | 1、陈汝贵、唐丽琼、唐保坤、唐吉悦升提供保证担保;2、陆俊宇以及刘颖琳名下位于弥阳镇冉翁西路**线(一心小区)634.54㎡住宅提供抵押担保;3、唐保坤名下位于**县弥阳镇上清路玉皇商住区482.61㎡住宅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
| 合计 | 66,661,697.34 | 94,922,374.49 | 377,076.65 | 161,961,148.48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组包处置,具体为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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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71-****467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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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