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6日我局拟对抚****供热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3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362
传 真:024-****1006
地址:**市**县****服务中心邮编:113002
一、项目名称
抚****供热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县石文镇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绿****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石文镇。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2.88MW的生物质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依托石文镇区域现有供热管网,供暖面积约为46000m2。
项目总投资116.68万元,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的15.86%。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上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在封闭锅炉房内无组织排放。采取锅炉房封闭,地面硬化等措施后,外排到厂界的废气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锅炉定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生产废水部分回用于除渣,其余部分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建筑吸声等措施后,经预测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灰渣经收集后暂存于除渣区,定期外售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除尘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生产废水混凝沉淀的沉淀物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物质包装袋厂家定期回收;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收集处理;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5.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废贮存点设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锅炉房、风机房设为一般污染防治区。本项目重点污染区防渗措施为:危废贮存点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物料外溢时渗入土壤和地下。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区防渗措施:锅炉房整体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7cm/s、厚度1.5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