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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项目 | ||
| 单价 | ||
| 0.000000 | ||
| 4.61 | ||
| 正常公告 |
合同包1(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 **** | **省**市**区钟落潭镇**村石牙路1号 | 单价:4.61元 |
合同包1(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服务类(****)
| 1-1 |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 3年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
陈锡辉、张超、徐桂坚(采购人代表)
| 1 |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 1.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 **** | 通过 | 通过 | 4.61元 | 4.61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环境局****卫生健康委******执法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管理措施的通知》穗环[2023]16号,“****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原有医疗废物专业收运车辆和人员,作为我市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力量,继续承担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职责,自2023年3月1日起,按照应急方式负责收运**区、**区、**区3个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等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送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无害化处置。****负责收运其他8个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等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超出处置能力的医疗废物仍按应急方式送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无害化处置。”。综上所述,****负责**区的医疗废物,超出处置能力的医疗废物仍按应急方式送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无害化处置。在**区内作为唯一一家有着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力量,负责医疗废****公司。
因此根据《****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属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名 称:****
地 址:**市**区迎宾大道87号
联系方式:****8565-2013
名 称:****
地 址:**市**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5151、****9369、****1812、****2296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5151、****9369、****1812、****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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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