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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械经营类事项现场 技术指导服务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62.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纸质材料递交至: ****开发区**街4号院2号楼一层 |
| 2025年11月13日 18时00分 |
| 比选 |
|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比选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比选人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比选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比选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比选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或承诺。 |
| 最高比选限价为人民币62万元(****服务所需费用*数量) 注:超过此费用作为不符合比选要求。 |
| 1.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比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主动与采购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
| 1. 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 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 比选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 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 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开发区辖区内新增、变更和延续办理医疗器械、药品经营等经营者进行发证前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依据。 |
| **** | 项目名称药械经营类事项现场 技术指导服务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62.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纸质材料递交至: ****开发区**街4号院2号楼一层 | |
| 2025年11月13日 18时00分 | ||
| 比选 | ||
|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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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比选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比选人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比选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比选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比选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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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比选限价为人民币62万元(****服务所需费用*数量) 注:超过此费用作为不符合比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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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比选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主动与采购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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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 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 比选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 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 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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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辖区内新增、变更和延续办理医疗器械、药品经营等经营者进行发证前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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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8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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