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改审批〔2024〕234号
****科技局关于****
**大历T接建西~洋口II线35kV
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大历T接建西~洋口II线 35kV线路工程的函》(顺电函〔2024〕15号)及其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保障乡镇的经济发展,满足用电增长需求。原则同意******大历T接建西~洋口II线 35kV线路工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域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单回架空路径约12.3公里,单回电缆路径约0.22公里,在大历35****电站内扩建35千伏线路间隔1个,配套建设相应通信及系统二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9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5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所需资金****公司出资,****银行贷款。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相关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 (南电发展〔2024〕162号)、(经研咨可〔2024〕32号)、《******大历T接建西~洋口II线 35kV线路工程核准项目表可研的批复》等相关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科技局
2024年11月15日
| 抄送:县政府办、****建设局、******局、 ****环境局、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