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口镇大元等3个村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标邀请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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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嵩口镇大元等3个村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

致:1、******公司2、**省**县****公司3、******公司4、******公司5、****公司6、******公司7、金光道****公司8、******公司9、****公司10、******公司11、******公司12、**巴洛****公司13、******公司14、******公司15、******公司16、**鑫****公司17、****公司18、****公司19、******公司20、****公司21、**恒****公司22、******公司23、福****公司24、福****公司25、******公司26、****公司27、******公司28、******公司29、******公司30、中闽启越****公司31、**省****公司32、******公司33、******公司34、**兴****公司35、******公司36、**安城****公司37、******公司38、福****公司39、中闽知建****公司40、******公司41、******公司42、****公司43、**省****公司44、**鑫****公司45、福****公司46、中连鼎中(福****公司47、******公司48、******公司49、轩卓****公司50、**县****公司51、****公司52、**九鼎****公司53、****公司54、星岚海(福****公司55、******公司56、**市****公司57、信辰至业(福****公司58、******公司59、******公司60、******公司61、鼎展****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嵩口镇大元等3个村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上级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嵩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县嵩口镇大元等3个村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约44570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县嵩口镇大元等3个村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5707元;暂列金:0元,下浮率为: 8% ;发包价为:410050元。

2.5. 工期要求: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及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

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执行。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5年11月 11日17:3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标书代写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2025年11月 7日至11月 11 日),于2025年 11 月 12日上午9:00分在****五楼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 12 日-2025年11月 14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标书代写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协调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提交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 14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嵩口镇**路86号

邮编:365307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9****75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文化街137号301室,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黄 电话:159****2833、 0597-****11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会议室

地址:**县嵩口镇**路86号

2025年 11 月 7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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