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顺昌县第一中学富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审批
福建-南平-顺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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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4-11-26 16:09 生成日期:2024-11-26 发文字号: 顺发科〔2024〕65号 有效性:有效内容概述:****一中学富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一中学富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顺发科〔2024〕65号

****科技局 ****财政局****一中学富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教育局:

你单位于2024年9月5日制发的《****一中富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中学富州校区学生公寓现有设备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参照《****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规定,经研究,****中学富州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收费按照闽价费〔2012〕299号相关规定执行,加收7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中已含房租、定额水电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费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向学生加收其它费用。

三、****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顺价〔2015〕6号)要求,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价格监督电话,收费使用财政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文自2025年春季入学开始执行。

****科技局 ****财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抄送:****中学、****管理局、县政府办、县审计局。

**** 2024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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